三年可领10万元!海宁这个补贴你有吗?

2023-08-10 22:14:02 来源:海宁市传媒中心

请注意,关于申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2年度乡村振兴人才政策

相关补助(奖励)的通知来啦


海宁市大学毕业生

从事现代农业财政补助及

农业农村创业创新大赛财政奖励

申报工作已经开展啦

本次申报的均为个人财政补助和奖励

符合条件的小伙伴不要错过哦


申报依据



本次财政补助和奖励申报以《关于支持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海委人才办〔2019〕2号)文件为依据,请小伙伴规范申报。


申报项目



2022年度海宁市大学毕业生

从事现代农业财政补助


2022年度农业农村创业创新大赛财政奖励


申报对象



1.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2020年1月1日后(以工商注册时间为准)到我市创办农业经济实体担任法定代表人并负责日常运营的,正常经营并依法在创办实体名下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及以上的,可以申报补助。


2.2022年度参加“邮储杯”第四届嘉兴市乡村振兴创业创新大赛及浙江省农村创业创新大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参赛选手。


补助标准



1.对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到我市创办农业经济实体担任法定代表人并负责日常运营的,3年内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同一大学毕业生不重复享受补助。


2.在嘉兴市级以上各类农业农村创业创新大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的奖励,其中嘉兴市级2000元、省级5000元、国家级1万元


申报材料




1.《海宁市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财政补助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要求填写内容真实、规范,法人签名需手签,并加盖公章。身份证、毕业证书、社保证明、土地流转合同、工商执照复印件,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张生产基地照片(其中1张全景,1张门头,2张局部)。申报第二年、第三年创业补助的只须提交2022年社保证明。


2.《农业创业创新大赛财政奖励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要求字迹清晰、工整,填写内容真实、规范,并加盖公章。身份证、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获奖奖杯照片、比赛现场照片1张



申报方法




1.请符合条件的小伙伴去当地镇(街道)农业农村办索取申报表格,填写后将相关材料上报至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经镇(街道)初审后,于8月15日上报到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审核通过的将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兑现补助(奖励)资金。补助(奖励)资金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申请乡村振兴人才相关补助(奖励)的个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各项补助和奖励资金的当事人,依照有关规定追缴补助(奖励)资金,个人终身取消享受资格。



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

审核通过的将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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